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05-21
一、征占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申请;
二、项目批准文件;
三、项目可行性报告;
四、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;
五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;
六、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;
七、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的单位签订的林地、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(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)。